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及合规指引服务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5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及合规指引服务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按照上级单位关于合规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工作安排,为建立健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经营的全流程管理机制,防范重大经营风险,提升依法合规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及合规指引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公司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及合规指引服务项目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服务机构

一、主要工作内容

协同融合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及合规指引管理要求,服务单位协助比选人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收集公司流程、制度、执行等资料,编制内控流程框架初稿、制度对标;(2)开展内控流程图、制度管理、编写培训,梳理合规内容,合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指导绘制流程图、编制流程说明、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点权利制衡点把控;(3)编制《合规内控管理手册(试行版)》初稿、《投资管理合规指引》初稿、《运营维护合规指引》初稿;(4)指导比选人各业务部门开展合规内控自评和合规指引,试运行测试工作;(5)优化《合规内控管理手册(试行版)》、《投资管理合规指引》《运营维护合规指引》形成纸质审定稿(其中《合规内控管理手册》不少于10本;《投资管理合规指引》《运营维护合规指引》各不少于5本);(6)服务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免费提供合规内控自评信息软件系统使用及技术指导服务。

、标段划分及服务期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服务期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

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合伙制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或委托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一个以上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咨询内控评价或合规指引等类似项目。

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应同时具有①CPA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②近三年(20201月1日起)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CPA注册会计师或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其他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      

4.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3)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合伙制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比选申请提供承诺函加盖比选申请单位章);

5.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合伙制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0605日至2023年0607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或合伙制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2.本次比选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3.补遗书(如果有)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http://www.sdxnykj.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通知书(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人应于2023年0615日上午9:30至10:00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栋13楼R01室,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15日上午10:00,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同一地点举行比选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评审办法

1.第一阶段确定比选谈判对象。本次公开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比选人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第一阶段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不包括第一阶段初步报价),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人均为比选谈判对象,进入第二阶段比选谈判。

2.第二阶段比选谈判。比选人与比选谈判对象逐一进行谈判,由比选谈判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制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在谈判中,比选谈判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制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阶段初步报价),并在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比选对象的价格等相关信息。比选谈判对象于谈判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向比选人提交最终报价函,报价函中的价格应与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最终报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二阶段报价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名。                                           

七、比选人及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

电  话:028-67577999

联系人:肖女士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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