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液冷超快充充电桩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雅康高速天全服务区充电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4-511825-04-01-890666】FGQB-003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全液冷超快充充电桩设备采购
2.比选范围:拟采购2套全液冷超快充充电桩设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液冷超快充充电桩设备(包含所需全部配件);
(2)全部充电桩设备接入指定充电运营监控管理平台;
(3)设备(包含配件)运输及现场吊装卸车;
(4)指导充电桩设备安装,负责充电桩设备调试服务;
(5)提供不低于5年的质保(包括但不限于桩体、模块、易损件如枪头、枪线、显示屏等)及免费上门维护服务;
3.完成期限:收到比选人发货通知后15日内,完成充电桩设备供应、运输、配合安装、设备调试、接入平台,并保证实现全部功能和实际使用。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类别 | 基本资质要求 | 特别资质要求 |
制造商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 |
代理商 | 持有有效的代理商授权书 |
2.设备要求:所提供的充电桩设备产品应符合本比选公告第四条“设备要求”及本项目比选文件第四章设备标准和要求,充电桩设备质保及维护期大于等于60个月,充电桩设备外观符合比选人要求(外观喷绘要求详见第四章)。
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无比选申请人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须提供承诺函)
4.业绩要求:近年(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充电桩设备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须不低于40万元(须附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能清楚反映业绩的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订时间)。
5.其它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方面应具备相应实施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设备要求
(1)供应的充电桩设备(材料)应符合最新颁布的国家或行业、地方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18487.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7930;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三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0234.3。
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及地方、行业的现行规程和规范。
(2)设备应首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国内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同时符合充电行业电器设备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的项目需求。
(3)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设备主要零部件(充电枪、充电模块)制造厂名称,并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上述制造商的原装产品。
(4)充电桩设备要具有节能高效、智能化水平高的特点,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
五、期限和要求
1.完成期限:收到比选人发货通知后15日内,完成充电桩设备供应、运输、配合安装、设备调试、接入平台,并保证实现全部功能和实际使用。
2.交货地点及数量:雅康高速天全服务区(两侧各1套)。
3.比选申请报价应充分考虑充电桩设备所含设备的设备费、运输费、吊装费、卸车费、保管费、人工费、安装费、保险费、调试费、税费、管理费、培训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应全面考虑充电桩设备的整体性、可靠性,如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比选申请人须承担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七、获得比选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比选并符合第三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携带以下资料至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4楼经营管理部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2.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九、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发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10时00分(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
电 话:028-63915687
联 系 人:朱先生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