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本补遗书以《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乐至、简阳等16座服务区、收费站充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服务》(以下简称“比选文件”)为基础,进一步进行完善与修改,以作为比选的共同基础和依据,补遗书如与比选文件不一致处,以补遗书为准。若各补遗书之间内容不一致的,以补遗书发出时间在后的为准。
1、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第1点修改为: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14时00分。
2、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第9条“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栏中第2点业绩要求修改为:近年内(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充(换)电站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证明)。
3、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第14条“比选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栏中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20日24时00分之前。
4、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第23条“比选人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栏修改为:2023年9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第30条“封套上写明”栏(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在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修改为:(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在2023年9月22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
6、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中第36条“开标时间和地点”栏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22日14时00分,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比选申请人应将本补遗书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作为附件。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