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充电站电缆下穿高速公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7

服务区充电站电缆下穿高速公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服务区充电站电缆下穿高速公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已由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服务区充电站电缆下穿高速公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

2.项目概况:比选人拟对35座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充电站建设,其中资阳、内江等13座服务区(详见清单表)充电站建设方案涉及到10KV电缆下穿高速公路,拟采用拉管的方式进行下穿。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及大件公路涉路施工活动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交函﹝2021﹞235号)要求,进一步做好10KV电缆下穿高速公路方案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比选人拟选聘专业安全技术评价机构对服务区充电站电缆下穿高速公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进行安全技术评价。

10KV电缆下穿高速公路服务区清单表

序号

高速公路名称

服务区名称

1

成渝高速公路

资阳服务区

2

成渝高速公路

内江服务区

3

仁沐新高速公路

井研服务区

4

广巴高速公路

旺苍服务区

5

广巴高速公路

元坝服务区

6

巴达高速公路

平昌服务区

7

南大梁高速公路

渠县服务区

8

达陕高速公路

万源南服务区

9

乐汉高速公路

金口河服务区

10

仁沐新高速公路

沐川服务区

11

仁沐新高速公路

马边服务区

12

汶马高速公路

米亚罗服务区

13

汶马高速公路

兴文石海服务区

注:此表仅作为参考,实际需要安全技术评价的服务区暂定此清单,以比选人通知为准。实际发生位置和数量如有变化,以实际完成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的服务区作为实际费用结算依据。

3.比选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穿(跨)越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技术要求>的通知》(川交函〔2014〕572号)及涉路施工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甲方委托的服务区充电站电缆下穿高速公路安全技术评价项目进行安全性技术评价。本合同评价范围仅限于10KV电缆穿越高速公路施工活动对公路运营安全造成的影响及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出具2份安全评价报告

4.服务周期:1合同签订后,单座服务区甲方下发委托任务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该服务区安全评价报告编制2)协助完成安评评价报告修改,直至甲方委托的全部服务区充电站完成现场电缆下穿高速公路拉管施工。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信誉要求(须提供下述网站相应查询结果截图页):

1“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须提供承诺函)。

3.人员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或安全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还须提供开标上个月或开标上上个月起往前6个月在比选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业绩要求:3年(在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电缆上跨或下穿高速公路的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价的业绩。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三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08日至2023年1113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持以下资料至成都市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4楼H12室现场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1.1比选文件费用和比选申请保证金费用的约定:

比选文件费用:无;

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

6.1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议

6.1.1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6.1.2比选申请预备会时间: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2.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15  1000分。

6.2.2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4楼会议室。

6.2.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2.4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和相关公示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4楼

联系人:崔先生

 话:028-63915687

监督机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28-63915705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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