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2023年蜀道新能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由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核准,采购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比选内容
2.1项目概况: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新能源轿车2台。
2.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
3.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须是具有供应所需车辆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比选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3.8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所投车辆为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截图证明材料。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9:30—17:30)(北京时间)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楼R01会议室领取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申请人报名资料:①本单位营业执照②单位介绍信③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武侯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楼R01会议室。
6.比选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监督部门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sdxnykj.cn/)上发布。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