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充电站安全基础设施整改项目已由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充电站安全基础设施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充电站安全基础设施整改项目
2.2 建设地点: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辖充电站
2.3 比选范围:(1)基础设施整改部分:比选人指定的充电站阻车器、防撞设施、箱变围栏等相关安全基础设施的整改和更换;(2)问题隐患处置部分:比选人指定的充电站箱变积水处置、场站积水处置、充电站箱变维修等;(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协调、附属、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
2.4 计划工期:按比选人具体项目时间要求完成比选范围相应内容。
2.5 质量保修期:除箱变积水处置质保期为60个月外,其余部分质保期为24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符合《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20)等标准要求,以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充电站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否则其比选申请无效。(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1.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注: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比选申请人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和比选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比选申请人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评标办法
4.1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1.1比选文件费用和比选申请保证金费用的约定:
比选文件费用:无
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无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议
6.1.1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6.1.2比选申请预备会时间: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2.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2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4楼H17室。
6.2.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2.4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2.5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8-63915696
监督机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28-63915679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