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2025-2028年度建设工程招标限价审核服务,项目业主为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2025-2028年度建设工程招标限价审核服务进行比选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建设工程招标限价审核服务
2.比选范围:本服务主要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或设备)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等,协助比选人开展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配合工作,并出具成果报告。(不承诺工作量,具体根据项目立项情况以实际委托为准。)
3.拟服务期限:3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注:合同一年一签,若到期时尚有已委托项目未完,则服务期限顺延至已委托项目完成。
4.工作周期:自比选人发出工作委托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编制或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须附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且职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公司(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1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四、比选办法
(1)第一阶段确定比选谈判对象。开标结束后,比选人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第一阶段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不包括第一阶段初步报价)。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人均为比选谈判对象,进入第二阶段比选谈判。
(2)第二阶段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谈判对象逐一进行谈判,比选谈判对象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在谈判中,比选谈判对象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最终报价(注: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阶段初步报价),并在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比选对象的价格等相关信息。比选谈判对象于谈判当日或次日内向比选人提交最终报价函,报价函中的价格应与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最终报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二阶段报价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名。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并符合第三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2月26 日至2025年3月3日9: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至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建设管理部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比选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且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会议室(洽谈室二);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5 年 3月 5 日10时00分(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发布。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
联 系 人:青女士
联系电话:028-63911700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