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公开比选条件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即比选人)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双重预防机制制度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单位,项目已批准实施,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双重预防机制制度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2.比选范围:按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行业和地方要求,并结合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蜀道新能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37号)及《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等的要求,编制《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包括《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清单》《消防管理清单》)等,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
(2)构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
(3)制定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
(4)为所建体系制度的管理实施提供培训、指导、更新等服务;
(5)为比选人提供咨询服务;
(6)按照比选人要求派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陪同指导、检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参加比选人组织的外出巡检工作不少于4次。
3.完成期限:3个月,提交试行版;6个月,提交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的专家评审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比选申请人独立完成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或应急预案体系或双重预防机制制度体系建设咨询服务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过安全类国家专利。且须为比选申请人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比选截止日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3)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的咨询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省国资委通报。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参与本次选聘的比选申请人若为分公司,分公司应提供其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四、评审办法
(1)第一阶段确定比选谈判对象。本次公开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比选人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第一阶段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不包括第一阶段初步报价),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人均为比选谈判对象,进入第二阶段比选谈判。
(2)第二阶段比选谈判。比选人与比选谈判对象逐一进行谈判,由比选谈判对象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在谈判中,比选谈判对象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阶段初步报价),并在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比选对象的价格等相关信息。比选谈判对象于谈判次日向比选人提交最终报价函,报价函中的价格应与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最终报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二阶段报价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名。
五、获得比选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本比选公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7:30)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会议室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通过比选公告网站发布。
六、比选报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会议室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上发布。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
比选人将在评审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
电 话:028-63915705
联 系 人:林先生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