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比选招标条件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即比选人)因生产经营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选聘一家充电桩设备供应单位,项目已批准实施,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充电桩设备采购
2.招标范围:采购22台120KW充电桩设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新采购充电桩设备(包含所需全部配件);
(2)全部充电桩设备接入指定充电运营监控管理平台;
(3)设备(包含配件)运输及现场吊装卸车;
(4)充电桩设备安装、调试服务;
(5)充电桩设备基础的安装;
(6)提供5年及以上的质保(包括但不限于桩体、模块、易损件如枪头、枪线、显示屏等)及免费上门维护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7)被替换充电桩设备的拆卸,并将被替换的充电桩设备运输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3.完成期限:于2023年4月26日前完成充电桩设备供应、运输、安装、接入平台,并保证实现全部功能和实际使用。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备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充电桩设备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须不低于70万元(须附合同协议书或采购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设备要求:所提供的充电桩设备产品应符合本比选公告第四条“设备要求”及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2)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无比选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须提供承诺函)
5.其它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方面应具备相应实施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设备要求
供应的充电桩设备(材料)应符合最新颁布的国家或行业、地方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18487.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7930;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二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三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0234.3。
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及地方、行业的现行规程和规范。
五、期限和要求
1.完成期限:于2023年4月26日前完成充电桩设备供应、运输、安装、接入平台,并保证实现全部功能和实际使用。
2.交货地点及数量:成巴高速(盐亭服务区6台、中江服务区6台、下八庙服务区4台、槐树服务区2台)、自隆高速(沿滩服务区4台)。
3.其他要求:充电桩设备的生产及安装需符合国家对充电桩设备的最新要求,充电桩设备要具有节能高效、智能化水平高的特点,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比选申请报价应充分考虑充电桩设备所含设备的设计费、设备费、运输费、旧桩拆除费、吊装费、卸车费、保管费、人工费、安装费、保险费、调试费、税费、管理费、培训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比选申请人应全面考虑充电桩设备的整体性、可靠性,如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比选申请人须承担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4.将废旧充电桩设备按比选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七、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人民币98.5万元整(大写: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八、获得比选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并符合本比选公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7:30)携带以下资料前往: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会议室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2.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通过比选公告网站发布。
九、比选报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上发布。
十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比选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3楼
电 话:028-63915705
联 系 人:杨先生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