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法律服务
(1)为比选人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解答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比选人要求,审查并修改比选人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结合合同实际情况出具一般性的法律审核意见;
(3)参与比选人各类重大商务谈判,协助审查、草拟、制作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法律可行性报告、合同、协议、声明、函件、备忘录、报告等;
(4)应比选人需要,不定期向比选人提供最新法律信息;每月指派顾问律师到比选人办公场所提供一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2、内部管理制度及合规法律服务
(1)根据比选人要求,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审核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并出具一般性的法律审核意见;
(2)从法律角度分析比选人在经营流程及各节点上的法律风险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3)根据比选人要求,开展法律事务人才培训,每年为比选人员工提供至少两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风险防控工作;协助比选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为比选人工作人员提供业务相关法律指导。
3、公司治理服务
(1)协助比选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规范公司日常管理制度;针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股权变更等重大事项相关的党委会会议,协助草拟会议方案,并同步草拟相关规范化法律文书;
(2)参与比选人经营发展战略的制定,从法律和经济政策的角度提供各种咨询意见,出具决策议案的法律分析报告;
(3)就比选人的商业计划、融资计划提出书面的初步法律意见;协助比选人制定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措施;
(4)参与并协助比选人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比选人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5)协助比选人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相关事项;
4、其他法律服务
(1)就比选人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或起草以比选人名义在公共媒介发布法律公告或其他文书,维护比选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维护比选人法定代表人人身、财产的合法权益,以及比选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针对公司管理人员个人的服务,如需收费另行协商);
(3)配合比选人及其所属媒体的采访,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并允许比选人在其所属媒体中列明乙方为其法律顾问。
(4)办理比选人主要负责人或指定的联络人提交的其他法律事务。
在上述服务范围内,根据比选人实际需要提供相应项目的法律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3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注: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每个服务年度(12个月)期满后由甲方就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沟通能力、成果质量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下一个年度合同签订。若到期尚有已委托未完的事项,则服务期限顺延至已委托事项完成。
(四)年度工作总结:比选申请人以12个月为一个服务年度,每年度向比选人提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成果总结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要求: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服务团队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人数不少于3人,以上人员均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团队成员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须提供以上人员执业证书、提供开标上个月或开标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比选申请人单位参保的证明,人员执业年限须提供“12348四川法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2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律师事务所:连续正常执业3年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声誉良好;律师事务所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省国资委通报。(提供承诺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负责人、项目相关人员: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提供承诺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在“12348四川法网(sc.12348.gov.cn/index.jsp)”信用查询中无惩戒公示记录;
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credit/lawyer?keyWords=15101201911161388&gender=none&practiceType=none&zone=none&_hasPunish=on&_hasHonor=on&picCaptchaVerification=&pageIndex=1&pageSize=10&sorter=)中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选聘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1)第一阶段确定比选谈判对象。开标结束后,比选人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第一阶段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不包括第一阶段初步报价),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比选申请人均为比选谈判对象,进入第二阶段比选谈判。
(2)第二阶段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谈判对象逐一进行谈判,由比选谈判对象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在谈判中,比选谈判对象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阶段初步报价),并在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比选对象的价格等相关信息。比选谈判对象于谈判当日或次日向比选人提交最终报价函,最终报价函中的价格应与比选谈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最终报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二阶段最终报价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及中选候选人排名。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三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通过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免费下载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费用和比选申请保证金费用的约定:
比选文件费用:无
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无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议
(1)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
(2)比选申请预备会时间: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R06洽谈室(二)。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比选文件、相关公示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上发布。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28-63911630
监督机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28-63911700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