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刷经寺、沿河等29座充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刷经寺、沿河等29座充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2.2比选范围:为刷经寺、沿河等29座充电站建设工程提供设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充电站的建设工程、电力工程及相应的电力配套设施设备基础工程等内容提供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充电站选址、布局、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图纸深化等);
(2)办理充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的高压供电申请,并取得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答复方案,协助开展项目相关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直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3建设规模:计划建设刷经寺、沿河等29座高速公路充电站,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站充电设备、箱式变压器、监控系统、照明系统、罩棚、标志标牌等相关设施。
2.4计划建设地点及规模:
(1)拟实施的充电站具体建设地点及规模如下:
序号 | 路段名称 | 服务区名称 | 充电站数量(座) | 拟建规模 |
1 | G0615 线久治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 | 刷经寺服务区 | 2 | 拟建3台120KW直流充电桩 |
2 | 镇广高速通广段 | 沿河服务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480KW充电堆 |
3 | G5013渝蓉高速(四川段) | 龙泉驿服务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600KW充电堆 |
4 | 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 | 大划停车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520KW充电堆 |
5 | G4215蓉遵高速成仁段 | 仁寿停车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520KW充电堆 |
6 | G5013渝蓉高速(四川段) | 平窝停车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520KW充电堆 |
7 | 泸石高速公路 | 海螺沟服务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480KW充电堆 |
8 | 镇广高速通广段 | 鲜渡服务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520KW充电堆 |
9 | G8515广泸高速公路 | 特兴收费站 | 1 | 拟建1台600KW充电堆 |
10 | S96攀大高速公路 | 攀枝花南服务区 | 1 | 单侧拟建1台520KW充电堆 |
11 | G5京昆西攀高速 | 攀枝花服务区 | 2 | 单侧拟建1台600KW充电堆 |
12 | 成南高速 | 成南高速收费站 | 2 | 单侧拟建1台600KW充电堆 |
13 |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 | 宁南服务区 | 1 | 单侧拟建1台480KW充电堆 |
14 |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高速公路 | 红格服务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600KW堆 |
15 |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高速公路 | 鲹鱼河停车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600KW堆 |
16 |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 | 白鸡停车区 | 2 | 单侧各拟建1台600KW堆 |
合计 | 29 | |||
(2)比选人不承诺全部站点均实施,实施范围也不仅限于以上站点,最终实施的站点数量以项目通过发改委备案完成后,比选人实际委托下达的任务单为准,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比选人提出索赔。
2.5设计周期:自比选人任务单正式下发之日起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施工图预算。
2.6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充电站项目设计服务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证明)。
3.3技术要求:设计文件须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1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供电营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4信誉要求(须提供下述网站相应查询结果截图页):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3)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须提供承诺函)。
3.5人员要求:本项目应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配备专职负责本项目设计服务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不计入在内)2名,以上人员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职称证书和比选申请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比选申请人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3.6 比选申请人须在蜀道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协作方资源库(协作方管理平台,网址:https://xzf.shudaolink.com/)中,被协作方资源库列为C级及以下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提供平台网页查询截图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8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2比选文件费用的缴纳: / 。
5.3投标保证金: / 。
6.1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议
6.1.1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6.1.2比选申请预备会时间: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2.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9时30分。
6.2.2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会议室(洽谈室二)。
6.2.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2.4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本次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和相关公示在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xnykj.cn/)上发布。
8.1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9时30分(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会议室(洽谈室二)。
8.3评审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商业楼2楼会议室(洽谈室二)。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号剑恒发展中心14楼
联系人:青女士
电 话:028-63911700
监督机构: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28-61520906
刷经寺、沿河等29座充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比选文件.docx
比选人:四川蜀道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